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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的通知
2022-1-25

吉农办机〔2022〕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

  实施保护性耕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东北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治任务。2022年全省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3200万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内容,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强化信息化监测手段,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具体安排,2022年全省保护性耕作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为做好电子监测设备安装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工作摆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黑土地保护工程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迫切需要强化对保护性耕作的现代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就是加强对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监测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组织专班专人抓好推动落实,力争今年春季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

  二、抓好任务落实

  各地要加快安装保护性耕作信息化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核实验收判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判定标准的一致性和核验工作的高效性,实现作业监测设备全部接入全省统一作业监测平台(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统一作业效果判定算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防范和化解作业面积核查难、质量监测难、补助资金发放风险大等隐患和问题。

  各地要在全省统一监测平台的基础上,放开对作业监测设备厂家的选择限制,用户自主自愿购置安装合格产品,进一步降低信息化作业监测成本、提高监测覆盖范围。加快推进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有关对接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监管措施,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2号)执行。

  三、抓好组织推动

  各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指导服务、督导推动、宣传引导,摸清底数、科学设计、有序实施,组织好用户及时购置设备和生产企业安装调试及数据对接、设备绑定等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力争在2022年春季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的目标。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4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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