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紧急通知
2012-12-17

  农业部本月19日左右到我省进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检查,并随机抽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对有关绩效考核内容进行核查。按照农业部要求,被抽查县如不符合要求,将实施全省一票否决。
  目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已取得较好成绩,在全国处于优秀行列。这次农业部的实地核查是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一次检验,望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的要求,准备和完善有关材料。


             关于印发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2]80号)精神,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为确保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司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2年10月12日

附:
           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按照《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1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并设置一票否决考核指标。考核评分依据如下:
  1.建立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的得20分,每缺一项制度扣5分。
  考核评分依据:以上四个方面的制度是广义的制度,评分的依据是是否对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在资金管理方面,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专门制定并印发管理办法;在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方面,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以专门印发管理办法,也可以专门印发通知,还可以印发操作流程等;在补贴责任制方面,省、地、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签订补贴责任状。
  2.按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得9分,未按规定确定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对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确定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含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纪律要求和其他正式文件中等。同时,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还可以制定具体规定,对两部要求进行细化、实化和强化,但不能简化、虚化、弱化和变通,更不能相违背。是否按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关键要看在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过程中是否执行了农财两部以及各省的规定。
  3.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得4分;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包含两个方面:对于目前已开通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该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对于尚无条件开通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当地政府、农业等综合网站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网址链接要主动提交中国农机化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网址有变动的应及时修改,确保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链接的网址可以直接登录到各省补贴专栏。
  按时完整公开信息指的是信息公开内容、数量、频率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其他正式文件的规定。
  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指的是我司组织人员按照规定频率对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应公开但未全面、准确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3分。
  考核评分依据: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的是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本省区市兵团农垦的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认真学习、全面排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本单位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和下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指的是省、地、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做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指的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警示教育材料要印发到每一个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的农机化主管部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警示教育材料印发到乡镇。
  5.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2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3分,缺少1次扣1.5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的得4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指的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地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本省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
  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指的是当年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要覆盖到三分之二的地区或三分之一的县(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指的是年度内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其中县级组织核查的比例为100%,地级的核查比例不低于10%或500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农机具,省级负责核查比例不低于5%或1000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农机具。
  6.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9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群众直接向农机化主管部门投诉,由接受投诉的部门按规定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二是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由下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调查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7.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5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5分。
  考核评分依据:按要求上报材料指的是按照农财两部有关要求上报材料,有关要求主要包括在《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其他正式文件中。
  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指的是报送材料的数量、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报送材料中存在与两部有关规定相违背、弄虚作假、文字和数据错误等情况。
  8.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满分12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考核评分依据:农业部对各地实施进度每半月统计一次,综合各次进度和评分标准评定出各省的全年得分情况。
  9.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满分8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考核评分依据:农业部对各地结算进度每半月统计一次,综合各次进度和评分标准评定出各省的全年得分情况。
  10.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业部下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完成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年初农机化司与各省共同确定当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并以农业部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各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依据农机化统计四季度预测报数据测算,与预测目标相比较得出该项分值。如统计年报公布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低于各地预测数,在下一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11.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
  考核评分依据: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正面引导,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机化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补贴资金相应扣减。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阅读次数 [1261]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关于推荐吉林省农机化信息宣传优秀信息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推荐吉林省农机化信息宣传优秀信息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开展全市农机维修市场及春耕备耕生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机化工作调研的通知
 2018 年通化市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关于推荐吉林省农机化信息宣传优秀信息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开展农机化工作调研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化市农机系统开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农委检查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关于征求《2012年通化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意见的通知 [2726]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543]
关于转发《吉林省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524]
关于印发《通化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482]
关于上报2012年农机化管理统计半年报的通知 [2477]
关于印发《通化市农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408]
关于落实2012年全市农机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的通知 [2306]
通化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291]
关于做好2012年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2234]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160]
 

通化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通化市新岭路366号
邮编:134001
http://th.jlnongji.cn
主办单位: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电话:0435-3251117
Email:th@jlnongj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