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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机推广人员专业技术理论与操作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
201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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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管函字[2015]11号
各有关市(州)农委,各市(州)、县(市、区)农机推广站: 为进一步开展好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国家相关政策宣传贯彻活动,全面激发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升新技能的热情,并为参加全国农机推广人员知识竞赛选拔人才,经研究,定于7月上旬在长春市举办全省重点市、县农机推广人员“专业技术理论与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7月14-15日,7月13日报到。 地点:长春市乾元景阳饭店(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255号)。 二、培训人员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有关人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知识 1.玉米机械收获及秸秆粉碎还田技术; 2.秸秆还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技术; 3.新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国家有关政策。 (二)实践技能 1.大型拖拉机基本结构与驾驶技能; 2.大型拖拉机配套农具挂接与调整。 (三)培训考核 1.理论考核。培训结束后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 2.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操作标准性、熟练度,以时间及规范化程度计算成绩; 3.成绩计算。理论成绩与技能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发布 考核成绩通过网络形式直接告知参训人员所在地区和县;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竞赛人选,在经我省竞赛专家组综合评定确认后,电话通知选手所在地区和县。 五、培训费用 1.农机推广人员:食宿费、城际间往返交通费自理; 2.农机大户:食宿费、交通费(仅限城际间往返火车或汽车)统一安排。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认真做好相关人参加培训和考核的组织工作; 2.严格按培训及考核规定要求参加培训与考核; 3.联系人员与电话 科技推广部:张锦川、朴春龙 电 话:0431-87990467 15526657058、13630521050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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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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