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通化县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宣传工作 |
2015-8-21 |
|
|
|
根据《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旱田为主的,经营耕地面积应在3000亩以上;以水田为主的,经营耕地面积应在2000亩以上。旱田耕地面积3000-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50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水田耕地面积2000-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50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 为落实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政策,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惠农效应,通化县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宣传工作。 一是经常深入到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家中,了解其经营状况,并为其提供建议和政策咨询、解读,受到普遍欢迎。 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各乡镇设立惠农政策咨询电话,指定专人在工作日里为广大农民群众解难释疑。 三是通过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召开政策座谈会广泛宣传。 四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以制作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
|
作者/出处:通化县农机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698] |
|
上一篇
下一篇
|
|
|
|
|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
|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
|
|
|
 |
|
通化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通化市新岭路366号
邮编:134001
http://th.jlnongji.cn |
主办单位: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电话:0435-3251117
Email:th@jlnongji.c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