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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 |
2016-9-18 |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2015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突出主攻方向,强化改革推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实施“五项新策、七项改革”、“三项调整”,全力推进全省农机化发展。围绕提高农机补贴效能,为确保国家农业机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效有实施,制定了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满足购机者需求。全省共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等8大类22个品目机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省使用省级以上农机补贴资金 16.02亿元,累计补贴各类机具66155万台(套),受益农户5.67万户,直接带动全省投入达57.1亿元。
一年来,全省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能够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6]3号)精神组织实施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建立健全组织,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机具核实验收工作,满足本地购机需求,全省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以市县为单位予以通报。各市、县也要按照部省两级农机补贴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当地全年的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15年全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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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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